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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guī)穿越救援費用自理”背后的公私權(quán)責
近日,一名來自湖南的驢友報警,“我和另外4名同伴被困在九寨溝景區(qū)長海對面的山上了,請求救助?!?10人的救援隊伍連夜開展救援,于次日凌晨2點,分兩批次將12名被困人員安全救出。對于違規(guī)穿越一事,12名驢友按景區(qū)要求每人承擔了200元的救援費用,此外還補購當日的門票220元。(10月7日《北京晨報》)
作為一種方興未艾的亞文化,戶外運動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價值認同。然而,一些驢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僅讓自己承受了安全風險,也對公共的急救資源造成了濫用?!斑`規(guī)穿越救援費用自理”本質(zhì)上是一種價值回歸,有助于我們進一步厘清公私關(guān)系、劃分權(quán)責。
面對遇險驢友的報警,景區(qū)、警方不可避免要動用公共的急救資源。面對驢友“等不及”、“傷不起”的焦急與迫切,救援力量早一刻到達,這些驢友就多一份安全保障。在價值排序里,救援遇險驢友要不計成本,不能因為驢友的“輕率與糊涂”而放棄對他們的救援。在驢友獲救脫險之后,再來計算救援成本如何分攤。
如果驢友戶外運動遵循了相關(guān)的制度規(guī)范,遇險并非個人的主觀原因而是遭遇氣候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救援成本理應由景區(qū)、公共部門承擔。如果驢友遇險是由于個人主觀上的“不聽勸”甚至明知故犯,由此衍生的救援成本就應該由驢友分攤。說到底,這樣的救援成本原本可以避免,驢友需要為自己的“任性而行”支付代價。
這塊未經(jīng)開發(fā)的區(qū)域,禁止擅自穿越;一些驢友卻對這樣的“緊箍咒”置若罔聞、視若無睹,為何?驢友除了要遵循戶外運動的基本規(guī)律,也要遵循社會生活的基本規(guī)范。將“禁止擅自穿越”視為“稻草人”,根源于違規(guī)成本過低;只有提升違規(guī)成本,驢友才會少一些“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戶外運動盡管具有很強的自主性,卻不能自說自話。當戶外運動背離了“緊箍咒”,驢友盡管能獲得一些新奇、刺激的體驗,卻也會陷入安全困境——戶外運動作為一段心靈旅行,作為一種精神洗禮,要少一些功利與算計;一旦將戶外運動作為社會表現(xiàn)和社會競爭的舞臺,一旦將戶外運動作為炫耀、攀比的工具,“欲望號街車”就難以及時止步,停在該停的地方。
“違規(guī)穿越救援費用自理”猶如一面鏡子,對自彈自唱的驢友提了一個醒:作為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失范行為付出代價;戶外運動必須納入制度化、規(guī)范化軌道,不能“說走就走”。承認客觀條件的制約,明白自身在體力、救護技能、野外生存能力等方面存在著不足;只有懂得克制自省,學會量力而行,戶外運動才會更有安全、更有品質(zhì)。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驢友 違規(guī)穿越 救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