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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空置,整改追責不能“空置”
日前,審計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jié)果。近日,全國多地政府也披露了關(guān)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審計結(jié)果。審計署和多地審計結(jié)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三大問題:19萬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數(shù)以百億元建設資金被閑置,數(shù)以萬計的人員騙取保障房資格。(8月9日《新華每日電訊》)
在媒體列舉的保障房三大問題中,保障房空置居于首位,也是最值得關(guān)注的。因為在現(xiàn)實語境下,建設資金閑置能很快得到整改,騙住保障房將被取消資格受到處理,而對于保障房空置問題,恐怕很難有人為此承擔責任。
這已不是審計部門首次對保障房空置“開炮”。2013年,多個省份審計結(jié)果顯示,山東、海南等4省保障房空置5萬余套。去年底,審計署還曾點名多個閑置嚴重的地方,包括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新鄉(xiāng)市等。然而,曝光歸曝光,點名歸點名,在指出問題之后往往再無下文,鮮見有部門和人員因此受到問責。
表面上看,位置偏、配套差、質(zhì)量劣,是導致保障房“有房無人”的主要原因。在許多地方,保障房往往遠離中心城區(qū),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滯后,導致上班遠、生活不方便。再加上,墻體開裂、頂棚滲水、紙糊防盜門等保障房丑聞令人觸目驚心,公眾更加敬而遠之。
但追根溯源,這一系列問題又都源于一個共同的癥結(jié)——權(quán)責不清。長期以來,對保障房的考核僅限于開工率和竣工率,入住率并未納入其中。雖然近年來一些地方陸續(xù)將保障房入住率納入考核指標,但并未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己藱C制不完善,導致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做好的壓力和動力。只要把房子蓋起來,即使公眾有意見,有關(guān)部門也不會因為保障房空置而擔責。于是,以次充好、濫竽充數(shù)、敷衍塞責、應付了事,就成為某種意義上的潛規(guī)則。
保障房空置,源于責任空心。對于一些地方政府來說,根本沒有把保障房建設作為“安居工程”,或視為政府理應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將其當作展示政績的“面子工程”,看成賞賜給群眾的陽光雨露。在這種思維驅(qū)使下,一些地方只會算“經(jīng)濟小賬”,不會算“民生大賬”;只愿把偏遠地區(qū)的地塊拿來湊數(shù),不愿動中心黃金地段的奶酪;只是為應付任務完成指標,而舍不得投入資金完善設施,投入精力保障質(zhì)量。
在房價高企的背景下,一邊是低收入群體只能“望房興嘆”,對“住有所居”有著迫切需求,一邊卻是本該“一房難求”的保障房面臨“愁嫁”尷尬,房源存量不斷增加。這大大違背了我們建設保障房的初衷??罩寐省案咂蟆?意味著大量保障房沒有發(fā)揮到真正的保障作用,造成資金、土地等資源的浪費,并且嚴重影響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形象,必須有人對此負責。
19萬套保障房空置不能“審而不計”。除了盡快把閑置房源分配下去外,有關(guān)部門還應針對空置背后的原因,給出相應的調(diào)查處理,供需不匹配的追究決策失誤責任,出現(xiàn)質(zhì)量問題的對相關(guān)責任人嚴肅追責。在此基礎上,完善制度設計,將保障房的入住率和空置率納入考核指標,出臺追責問責細則,倒逼地方政府切實負起責任,確保保障房真正發(fā)揮保障作用。(張楓逸)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保障房空置 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