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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司法公正成為正義之源
謹記“不敗壞源頭”的司法責任。英國思想家培根說過:“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十次犯罪為禍尤烈,因為這些犯罪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源頭敗壞了?!辫b于此,“不敗壞源頭”是司法的底線、法治的底線,進一步講,司法實踐必須追求與擔當法治正義的源頭、社會公正的源頭,或者說,讓司法成為正義之源,正如有關人士所指出的,唯有對生命敬畏、對程序尊重,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才能繪就一幅法治中國建設的美好圖景。
法治中國的建設,依法治國的推進,都離不開司法公正。司法公正不能“既往不咎”,司法領域存在的問題必須從一個個疑案的反思與糾正中得到徹底改變。如果現(xiàn)階段不能夠解決“雪中送炭”問題,司法也難以實現(xiàn)為法治中國“錦上添花”。如果說,遲來的正義也具備“正義基因”,那么,公眾更期待著今后不讓正義成為“遲來的愛”。
司法公正只有進入新常態(tài),才能開啟司法的正義之源。“疑罪從無”等理念要銘刻于司法全過程,成為今后一切司法實踐的重要準則。曾經(jīng)為多起冤案涉案者辯護的朱明勇律師認為,越來越多得到平反的冤案貫徹了“疑罪從無”的理念,這跟四中全會強調(diào)依法治國、推動冤假錯案責任倒追等大背景都密不可分,而新刑訴法中對證據(jù)規(guī)則的修訂也將進一步推動“疑罪從無”冤案的平反。有人稱,疑罪從無是冤案平反的新“密碼”。事實上,疑罪從無更要成為司法新常態(tài)的法治共識。
編輯:秦云
關鍵詞:陳滿案 司法公正 新常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