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棄社保協(xié)議不具法律效力
謠言稱,“員工簽字自愿放棄購買社會保險”,但實際上,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依法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
《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凡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比例共同負擔的,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勞動者也必須依法繳納。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社保 社會保險 繳納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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