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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糧等企業(yè)面粉添加增筋劑 分解物毒性超標90倍
商家:添加增筋劑更好賣
商家為了讓面粉好賣口感好,部分會選擇添加偶氮甲酰胺。專家表示,其并不是不可或缺的添加劑。
為什么商家要在面粉中加入添筋劑?淘寶出售偶氮甲酰胺的商家對記者表示,普通面粉如果想要筋道,一定需要放置一段時間進行氧化,或者在其中添加食鹽和雞蛋。“但這太麻煩了,而且不一定能有偶氮甲酰胺這么好的口感。”
淘寶上另一家出售偶氮甲酰胺添加劑的天津賣家對記者表示,據(jù)他了解,購買增筋劑的多是一些面條加工商。“偶氮甲酰胺添加的劑量你們可以自己配置。放得越多,面條的表面就越光滑,斷條率低,耐泡耐煮,吃起來更有嚼勁。”
北京糧食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海清認為,偶氮甲酰胺并不是制作面包完全不可或缺的添加劑。“偶氮甲酰胺主要起到迅速氧化的作用,而面粉只要放置足夠長的時間,也可以自然、充分地氧化。”
“偶氮甲酰胺不是唯一的增筋劑,我們做過測試,它是可以被取代的。”謝華民指出,“測試表明,鹽和雞蛋就是最好的增筋劑。”
專家建議食品中禁止使用
最新《食品安全標準》修訂稿中,偶氮甲酰胺仍然屬于可使用的范圍。專家建議禁止在面粉中使用。
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為及時評估“偶氮甲酰胺”的使用風險,根據(jù)國際上的相關評估結果,我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已將其納入2013年國家優(yōu)先評估項目,將按照評估結果,及時研究是否修訂食品添加劑“偶氮甲酰胺”的使用標準。
然而2013年最新的《食品安全標準》修訂稿,偶氮甲酰胺仍然屬于可使用的范圍。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研究員梁江撰文指出,JECFA(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lián)合專家委員會)在1966年就曾對偶氮甲酰胺進行過安全性評估,認為偶氮甲酰胺對動物的經口及經呼吸道的毒性均較低,在體內不易蓄積,可迅速轉化為無害的代謝產物并通過尿排泄,且沒有發(fā)現(xiàn)對實驗動物或人群具有生殖發(fā)育毒性、遺傳毒性和致癌性。
謝華民認為,應該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偶氮甲酰胺,“面粉增筋劑和之前的面粉增白劑及亞硝酸鹽一樣,都是顯示有毒性,也并非食品的必要添加物,卻長時間被使用在老百姓的日常飲食之中。我們進食不是因為食物無毒或者少毒才選擇進食。”
國內小麥粉的標準參考的便是這份1966年的標準。據(jù)我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jù)技術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對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標準進行修訂。
相關法律人士對記者表示,“《食品安全法》作為衛(wèi)生部標準的上位法,如果隨著科技的進步,發(fā)現(xiàn)以前不能檢測而目前來看存在風險的添加劑,衛(wèi)生部的新標準作為下位法,應當遵守上位法的規(guī)定,進行隨時更新。”
謝華民指出,雖然國際相關機構允許這種可疑致癌物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但是任何國際組織都不對任何國家的食品安全負責,國際標準僅供參考不能照搬,所以才有這么多國家禁止偶氮甲酰胺作為食品添加劑。歐盟的態(tài)度是“如果國際標準與歐盟標準相比不能提供高標準人類健康保證,則國際標準只做參考”。
中國農業(yè)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范志紅則表示,偶氮類物質可能會影響兒童對于微量元素的吸收。她認為,如果偶氮甲酰胺對面粉行業(yè)來說并不是必需品,那么應該禁止該添加劑的使用。
新京報記者 陳白 根據(jù)公開資料、媒體報道整理
編輯:付鵬
關鍵詞:食品 添加劑 標準